Monday, September 17, 2007

星期日做咩野


「打掃家居」及「打地臘」, 睇 「新聞」and 睇「亞笨與亞占」, 及 簽 「新租約」。因為管理處催左我幾次簽回「新租約」...佢話公司要幾份新租約一齊拿去打「釐印」。因政府公務員加薪,所以我係「馬戲團」既工資,從 9 月份起,獲得加薪 5%。但業主加我租金係 10%。呢 d 數點計架?illogical !
唔好以為剩係我地呢行賣「爛橙」and 賣「次貨」。我發覺張租約 (係由律師樓負責處理的租約)....條款內有兩條「條文」互相抵觸。你地估下我點做?我當然係修改左「對我不利」既條文, 保留「對我有利」既條文。呵呵 !要做一個「明智」既租客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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